大家新年快樂。

當不成勇者的我,只好認真找工作了 4  

為什麼基本上還不錯的東西作者總是可以寫出讓我不爽的點?上一集是為了讓男主角有機會發揮,所以用很爛的辦法封住打倒魔王的店長。

這集不但還有同樣的影子,賣獎盃的事情也很扯。

對啦店家賣東西卻忘了把東西包進來是店家的錯,但是對方都派人親自送東西上門道歉了,還拿這點當把柄去要求店員賣自己的私物,這已經不只是奧客了,可以用民法的暴利行為上法院了吧?中華民國民法第74條(暴利行為),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這完全符合嘛,暴利行為我記得是通則耶。

這種劇情跟A片裡面抓到順手牽羊的女賊然後威脅她給自己上有啥兩樣。

至於警方也寫的沒警方的樣子就算了,輕小說作者沒本事想像警方實際辦案的模樣這很正常,就算是講求寫實的賴打空我之描寫都怪怪的。

到頭來寫的好的還是艾莉,直言勸諫勞爾要對自己妹妹坦白沒當上勇者這邊感覺很好,這部就靠她了。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輕小說
    全站熱搜

    縹緲孤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