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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幾件事。首先是前面關於羽月莉音的帝國,我後來發現中華民國民法有一條可能可以解套。民法第85條: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業,有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就其營業有不勝任之情形時,法定代理人得將其允許撤銷或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開公司好像可以算獨立營業耶XD,主角在登記時有經過法代同意,不過不知道其他合夥人有沒有(看起來是沒有),如果沒有又有什麼影響。而且我也不知道日本民法有沒有類似的條文...

再來,我有訂緋彈第6集,然後已經出貨了...XD,打去金石堂客服她也跟我說沒辦法。漏譯應該就是缺了那三頁吧?雖然好像可以誤會成那三頁放上了日文...應該不可能吧XD。那還挺麻煩的,又要去換書...。至於化物語的牛逼翻譯,這是不雅的對面用語毫無疑問,我也不會認為這適合用在翻譯上面,不過我倒是沒有那麼介意這件事情就是了。

然後是關於杉井。奇怪,我都說了我會不喜歡這個作者有我私人的原因,並不只是因為我覺得劍之女王不好看,為什麼那麼多人要逼我去看?我有沒有去看這個作者的其他作品很重要嗎?這種態度才是最讓人不爽的。我又沒有假裝客觀實際上成見偏見滿滿的亂罵他的作品,幹嘛搞的好像我不看杉井光的書所以我該死?我愛看不看什麼書干他們屁事?某些粉絲的這種行為只會讓我更不想看他的書吧。

雖然其實沒什麼差,不管他們有沒有這些行為我基本上都不可能去看了。

最後,這個BLOG是我的,我愛講什麼愛批評什麼是我家的事情,要戰我可以奉陪,不過請針對文章內容,少拿什麼妄自尊大視野狹隘的帽子給我戴,這樣不過是人身攻擊口水戰罷了,一句不爽不要看不就能打發?看看羽月莉音的帝國那篇就知道,我的文章當然是有一堆漏洞可以抓,抓出來打的有道理的話,我就算在表面上假裝也要裝的虛心接受批評指教啊XD。

什麼鬼,葉小釵便當了,我居然現在才知道..阿幹,騎士贏湖人了XD。

這樣算是殭屍嗎? 2.jpg 

先提一點動畫版到目前為止的感想。這個製作小組很大力的把很多多餘的水分內容砍掉,雖然失手砍了一些不該砍,砍掉會讓劇情連接不順的橋段,但是整體而言故事比原作第一集要緊湊順暢太多,作畫不錯戰鬥也流暢,也基本保留了笑點與萌點,算是那種改的好,甚至讓我覺得原作好像沒那麼難看的改編。友人uranusjr兄告訴我這個staff是スタジオディーン出來的,改編時通常背離原作的程度會比較大。這件事本身好不好當然就不一, 不過他們改出來的東西通常評價不錯。他認為比起不管怎樣都安全打法照著原作來的作法, 是對這種態度比較有好感。

回到原作第二集,作者在得獎出道後可能也收到了類似的評語...

不知道是不是得獎後有編輯還是前輩給了建議,很明顯的作者不再讓對話混入那麼多無聊的吐嘈水分,讀起來明顯暢快許多,沒有那種作者一個人自己high過頭的感覺。雖然很可惜的,到了故事後半,又有了故態復萌的跡象。

此外這次劇情顯得過於鬆散,事件太分散,太多條線一起跑了。我猜測作者是想要埋伏筆,所以散了一堆梗在各處。用是有用到可是為了埋伏筆而寫的劇情根本湊不大到一起,整體架構就變的很散,各橋段連接的相當不順而且會產生矛盾。比方說大師在看到主角沒有帶著秘密兵器來之後,一句話都不問就離開了,正常狀況下她應該還要講點什麼吧?是你要人家拿來的耶?主角也該問個兩句說那怎麼辦之類的。還有那封空白信函,為什麼保守派吸血忍者給瑟拉的信會落在梅加洛兔子的手上?為什麼瑟拉當場沒看出來後面卻好像很理所當然的戴上眼鏡去看,好像那信本來就是給她的?妳怎麼知道?東跳西跳的沒有一個主幹讓故事去沿著他跑。還是老話一句,這些作者不是沒有創意,但是是否具有將之漂亮表現結合成一個完整故事的寫作能力呢?

整體而言,不能說沒有比第一集進步,但是還不夠。看在優的份上,希望這作者繼續努力,畢竟我會想要看下去,也不希望他白費了動畫版幫他打出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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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縹緲孤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