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訂單很久以前就下好了,不過東立配書配給博客來配的之慢的...害我到今天才看完它。
前面有人罵我說我把不合電波的作品就說是濫作。我相信我一直都有努力在區分不合電波跟濫作的差別,也都會在文章中指出原因,不過好像沒有傳達給某些人的樣子。那這次我就開宗明義地說,這本羽月莉音的帝國不見得是濫作,但是應該跟我電波不合。
故事簡介部份,就請容我再次借用CKM000兄的文章帶過,直接進入感想。
阿好像我大部分的時候都不會去打簡介直接打感想耶XD。
關於這部作品,我非常好奇一個問題,日本民法完全行為能力是幾歲?這些人的契約、為/受意思表示是否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有學過民法總則,甚至法學緒論的人應該都知道,我國民法規定7歲以下為無行為能力人,7到20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20歲以上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此外還有受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等,與本故事無關所以我就跳過。而同時,我國民法也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在為/受意思表示或是契約行為時,其法律效力為未定,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之同意這些法律行為才會有效。我沒有看過日本的民法相關規定,不過這些應該是屬於比較通則性的條文,各國民法差異我想有限。當然有錯歡迎吐嘈指正,不過再怎麼樣,讓15、16歲的人擁有完全行為能力我個人認為還是不大可思議的事情。
注意到了吧,這本書中主角群的幾乎所有行為在法律上,至少在中華民國法律上,都是效力未定!不管是模特兒的經紀約或是公司的買賣,我想這些都不可能通過民法七十七條但書,純獲法律上利益或是依其年齡或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須,的檢驗。就算是俺妹的桐乃,她的模特兒約也是經過父母(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誠然,民法條文並未規定擔任社團法人董事的年齡,也沒有提到是否需要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書中亦有交代在設立公司時,男主角有經過父親的同意,但是其他的契約行為呢?沙織可是在擔心這麼大筆錢的進帳不知道要如何跟父母解釋啊!來收購這個cosplay事業的公司,難道就不怕法定代理人突然跳出來說這些行為我不承認通通無效?還是說日本的民法跟我們的真有如此大的差異可以解釋一切?我是不是該利用關係跑到司法官訓練所裡面的圖書館借幾本相關法典來查一下?我的日文雖然不算怎樣也至少過了二級,應該還是看的懂法條的。
如果董事長是莉音就算了,她爸說不定就通通給他承認下去,可是董事長好像是已繼耶...。作者簡介上說他也有開公司,所以我想相關法條他不可能不懂,那唯一的解釋就是為了娛樂性而全部刻意忽略了。
只是我沒辦法接受就是。CKM000兄所謂的認真吐嘈起來有太多東西可以吐大概就是這麼回事吧...。
忽然發現我還有兩點沒吐到,除了已經在回應中講過的,豪賭失敗去撿垃圾這叫做很實際以外,還有收購上市公司一事。老實講,一家快倒快倒的公司股價突然迅速上揚,最好是大家都那麼蠢不會發現有人在背後操控啦!股價漲了三成耶!而且似乎是在一兩個月以內耶!
啊...真是夠了。不經提醒我還真的忘了有後記,現實你個大頭鬼啦。
另外就是這五人的相處模式,我實在是覺得已繼跟沙織被壓榨的太慘了,超出我能夠接受的範圍,恆太的個性也讓我非常想揍他,這些互動實在是讓我看不大下去。當然人家青梅竹馬要用什麼模式來往我管不著,可是我看了難過所以我選擇棄追這也應該是我的事情吧。
這本書還在字裡行間中加入相當多的宅梗希望提升趣味性,不過這種東西畢竟不能拿來主打只能加味,本篇沒有給我好感那這些梗也只能無視掉了。倒是譯者很好心的全部附註,只是就這樣涅了Saber的真實身分好嗎,搞不好有人看這本前還沒玩過Fate/stay night啊XD。
CKM000兄在他的感想中表示這些ACGN其實都是在賣一個夢,那麼這些夢必須讓觀眾與之產生共鳴才會覺得有趣吧?這次我好像沒辦法辦到的樣子。
PS.回首展望的tomorrow兄幫我從wiki找出了日本民法的規定,跟台灣一樣,完全行為能力要20歲,才能訂契約。我記得tomorrow兄跟我不一樣,是法律本科出身的吧?在此特別誌謝。不過wiki上面確實寫的不少民法上成年年紀大不相同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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